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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我校研究生刻苦钻研、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根据《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暨“安科生物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基本学制内我校正式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到校)均可参评。
研究生同一年度一般不得同时申报“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二年级时被评为 “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三年级时一般不再评定。
二、评奖人数、奖励标准
评选人数按照学校下达学院的指标为准,名额分配详见表1,其中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由班级推荐至学院后评审。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者颁发证书,并为获奖研究生每人发放由企业分别冠名的奖学金。
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如评选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仅颁发荣誉证书,不再发放奖金,不占学院分配的指标。
表1园艺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班级 | 硕士生 | 博士生 |
优秀研究生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推荐名额 |
23级果树1班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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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级蔬菜2班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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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级风景园林3班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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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级果树1班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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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级蔬菜2班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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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级风景园林3班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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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级农艺(果树方向)4班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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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级农艺(蔬菜方向)5班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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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级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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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4级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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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评审程序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培养单位评审、研工部审核、学校审定”的程序开展。
(一)提交申请。拟申报“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本人,按评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至班级班主任处,基本材料包括:
1.评选考核体系表(见附件1),其中“学习科研”、“参赛获奖”、“社会实践”栏目由研究生本人按照实际情况自评打分,由班主任组织测评小组审核、修正、确认;
2.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含导师推荐意见,导师推荐意见传真件有效)(见附件2);
3.个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个人研究生学习阶段德智体等方面综合情况);
4.研究生在读期间所出版论著原件(班主任审核后退回)及论著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班主任审核后退回)及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的复印件;
5.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班主任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等。
(二)组织测评。班主任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审核、综合测评后,11月2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申报情况及综合测评,报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委员会。
(三)学院评审。按照“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评奖比例初步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其中博士研究生按顺序推荐至学校评审。
(四)研工部审核。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将获奖人员名单报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五)申诉处理。如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如学生仍有异议,可通过研工部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报送要求
11月24日上午11点前,各研究生班级报送以下材料至二教333:《园艺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考核体系表》(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附件2)、《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附件3)、《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获奖情况汇总表(附件3、4)电子版请发送至1546636242@qq.com。
园艺学院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1:园艺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考核体系表
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
附件3:硕士“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奖人选汇总表
附件4: 博士“优秀研究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件5: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测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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