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教发〔2024〕8号)的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5年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领导小组,学院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委员、系部主任、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组成。推免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推免名额分配、推免条件审查、遴选推荐等工作,接受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组长:赵冠艳
副组长:陈公伟、朱晓彪、殷学仁
成员:解敏、陈峰、袁凌云、郝福玲、刘玉洁、陆锐、李仁杰(秘书)
二、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最大限度地选拔优秀毕业生。从课程成绩、英语成绩、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科研潜力等全面进行衡量,以学院学生综合评价的结果为依据,保质保量完成推免工作。
三、推免基本条件
1.本细则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有关要求,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品行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处分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按照体质健康《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均及格,且平均分达到65分及以上(因残疾或重大疾病确实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除外)。
4.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6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近两年的托福不低于80分,或GRE不低于320分,或雅思(A类)不低于6分,小语种学生外语成绩需达到相当等级。
5.学业成绩要求:
(1)基础知识扎实,成绩优良,已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年全部课程学分,且所修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除辅修课外)。
(2)学业成绩评价以百分制综合评分的方式评价。
综合评定成绩= [1—6学期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75%+其它素质评价总分*25%
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前三年学生所修课程(即学生在校期间所修全部课程),辅修课程不计算在内;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不计算补考和重修成绩,旷考记为0分。
学术及创新创业能力等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20%;学年综合测评、文体特长、入伍退役及社会工作等因素在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权重为5%。
四、名额分配
(一)基本指标
1.指标及分配方案
学校下达学院推免总指标数11名(含园艺国家一流专业奖励1名,园艺一级博士授权点奖励1名)。根据学校测算依据,园艺专业推免指标数9名、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指标数2名。
2.候补程序及候补人
如有学生获得推免资格后因违反推免条件而取消推免资格的,出现候补指标;或有新增下达指标,按照《安徽农业大学2025年推免指标分配实施细则》分专业测算。所有指标原则上由同一专业候补人员使用,按推荐排序递补。
园艺专业和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专业分别遴选2名和1名候补人,此3名候补人依照已制定的实施细则计算综合评定成绩,并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推荐顺序。
(二)其他专项指标。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遴选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及选拔流程参照学校团委等部门发文执行,学院推荐指标3名。
五、综合评定成绩加分条款
综合评定成绩=A*75%+(B1+B2)*20%+C*5%,其中A、B1、B2、C一一对应以下各项评价得分。各部分百分制具体测评方式如下:
(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A:100分)
以学校教学系统导出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学术获奖及创新创业能力(B:100分)
1、学术获奖类计分标准(B1:满分100分*50%)
项目类型 | 参与情况 | 分值/项 |
一等奖(Ⅰ类) | 二等奖(Ⅱ类) | 三等奖(Ⅲ类) |
国家发明专利 (进入实审阶段按1/3分值计算) | 第1完成人 | 60 |
第2完成人 | 40 |
第3-5完成人 | 30 |
其他完成人 | 5 |
新品种 | 第1完成人 | 50 |
第2完成人 | 30 |
第3完成人 | 20 |
各类标准 国标级为I类 省及行业标准为II类 企业标准为III类 | 第1完成人 | 60 | 40 | 20 |
第2完成人 | 20 | 15 | 10 |
第3-5完成人 | 4 | 2 | 1 |
科技奖励 | 国家级 | 第1完成人 | 100 | 80 | 70 |
第2完成人 | 60 | 40 | 35 |
第3-5完成人 | 30 | 20 | 10 |
省部级 | 第1完成人 | 70 | 60 | 50 |
第2完成人 | 40 | 35 | 30 |
第3-5完成人 | 20 | 15 | 10 |
市厅级 | 第1完成人 | 50 | 40 | 30 |
第2-3完成人 | 20 | 15 | 10 |
学术论文 |
| 一类论文 | 二类论文 |
第1作者 | 80 | 60 |
第2作者 | 60 | 0 |
2、创新创业能力类计分标准(B2:满分100分*50%)
项目类型 | 参与情况 | 分值/项 |
一等奖(Ⅰ类) | 二等奖(Ⅱ类) | 三等奖(Ⅲ类) |
学科竞赛 | 国家 | 第1完成人 | 100 | 80 | 70 |
第2完成人 | 60 | 40 | 35 |
第3-5完成人 | 30 | 20 | 10 |
省部级 | 第1完成人 | 70 | 60 | 50 |
第2完成人 | 40 | 35 | 30 |
第3-5完成人 | 20 | 15 | 10 |
校级 | 第1完成人 | 50 | 40 | 30 |
第2-3完成人 | 20 | 15 | 10 |
大创项目 | 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主持人 | 30 |
第2参与人 | 20 |
第3-5参与人 | 10 |
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主持人 | 20 |
第2参与人 | 15 |
第3-5参与人 | 8 |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 主持人 | 15 |
第2参与人 | 10 |
第3-5参与人 | 3 |
专业技能大赛 |
| 一等奖 (Ⅰ类) | 二等奖 (Ⅱ类) | 三等奖 (Ⅲ类) |
国家级 | 60 | 40 | 20 |
省级 | 20 | 10 | 5 |
校级 | 5 | 3 | 1 |
备注:
①表内所列项目成果安徽农业大学必须为第一单位,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②设特等奖奖项的赛事,特等奖参照表内一等奖计分,一等奖参照二等奖计分,依此类推;金、银、铜奖视同一、二、三等奖。
③学术论文必须公开出版(以论文检索或线上发表为准)。
④学术成果排名如遇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二作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
⑤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必须结题或有相关成果支撑,否则,原则上一律不承认,并记作0分
⑥学科竞赛等级类别参照《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目录》(2022年版)
⑦所有成果均指截止到上报学院收取材料当日之前(含当日)产出的成果。
(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C:100分)
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计分细则
项目类别 | 赋分/(次或项) | 备注 |
国家级 | 省级 | 校级 (市级) |
文化、艺术、体育类活动 | 一等奖 | 30 | 20 | 12 | 如为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得分为:满分*50% |
二等奖 | 20 | 12 | 8 |
三等奖 | 12 | 8 | 5 |
其他 (含优秀奖、鼓励奖、单项奖等) | 5 | 3 | 2 |
优秀学生干部、团干(团员)、社团干部 | 30 | 20 | 10 |
三下乡优秀团队 | 30 | 20 | 10 |
备注:
1、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设特等奖奖项的赛事,特等奖参照表内一等奖计分,一等奖参照二等奖计分,依此类推。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参照学生手册)一年以上加20分;学生组织中任职的其他学生干部、其他部门中任职的学生干部、各学生社团(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负责人加10分;除班长、团支书以外的其他班级学生干部加5分。上述加分合计不超过30分。
3、有服兵役经历者,该项认定为满分。
六、推免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学生要仔细阅读学校和学院推免生相关文件,并于2024年9月3日(周二)上午11:00前,将申请书(表)并附学习成绩清单(教学秘书签字盖章)、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纸质档(请装入档案袋中,一人一袋,写清楚学号、姓名、专业等信息)报送至各毕业班辅导员(逾期一律不接收新申请材料),由各毕业班辅导员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完成初审;同时申请人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各毕业班辅导员指定邮箱(辅导员另行通知)。
(二)初审及反馈
毕业班辅导员于2024年9月4日下午14:00完成所有申请材料核验,并将缺少证明材料情况反馈至对应申请人。申请人需于2024年9月4日(周三)下午17:00补充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项目无证明材料不予加分,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复核
各毕业班辅导员完成初审后,于2024年9月5日(周四)上午12:00前,将初审合格后的全部材料纸质档(其中附件3:《园艺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由辅导员签字确认)报送至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秘书李仁杰老师(二教327室),同时将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13965080554@139.com。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秘书复核相关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
(四)学院审核推荐
1.普通推免: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普通推免条件,对申请人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鉴定,确定普通推免拟推荐名单排序,上报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
2.推免过程中或之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推免资格或入学资格:
(1)自动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本人须提交自动放弃资格承诺书);
(2)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受到处分的;
(4)未能按期毕业或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五)公示:学院将推免拟推荐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从学院公示之日算起),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免生相关材料和汇总表于2024年9月10日(周二)下午17:00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网站公开上级和我校关于推免工作的有关文件,公布本次推免的实施办法、名额分配方案和公示推免生推荐名单等,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专项工作流程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学院遴选工作流程参照学院推免工作流程,“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名单与推免生推荐名单不重复。
(七)申诉处理
对推荐免试研究生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如对学院处理意见仍有异议者,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最终裁决。
七、推免工作要求
(一) 推免工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报备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当年推免的人员,应当主动报备并申请回避,不得参与当年推免工作。
(二) 推免工作坚持全程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如有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三) 学院做好推免的诚信教育,已确定为推免的学生需签订《诚信承诺书》,履行诚信义务。对因放弃推免资格而造成名额作废者,所在学院在其毕业生档案里如实记载。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如学校对推免方案增加了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园艺学院
2024年8月31日
附件1:《关于印发安徽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教发〔2024〕8号)
附件2:《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园艺学院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表》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目录(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