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组织、团支部:
为做好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学生队伍结构,保障院学生分会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新一届院学生分会主要学生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岗位
选拔范围: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园艺学院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学生。
竞聘岗位:岗位设置、干部职数详见附件1。
二、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2、承认并自觉遵守所申报学生组织相应章程。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和创新意识,工作积极性高、认真负责。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群众基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5、学习成绩良好。
6、具备任职岗位所需条件。
(二)职位及任职条件
1、学生分会主席(1 名)、副主席(若干)
14级本科生,绩点2.5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有一年以上(含一年)校、院相关职能部门部级及副部级管理经验;②14级班长、团支书。
2、学生分会部门部长(若干)
绩点要求2.5以上,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15级本科生,有一年以上(含一年)校、院相关职能部门实习经验且各项综合能力表现突出或担任班长、团支书;②16级专升本学生,有一年以上(含一年)校、院相关职能部门部长及副部级管理经验。
三、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竞聘的岗位、职数。
2、公开报名。竞聘者须在学院办公室(1)领取或在园艺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园艺学院公开选拔学生分会主要学生干部报名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11月20日前上交至园艺学院办公室(1)(321室)。
联系人:赵婷
联系电话:0551-65786185 13515511501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2016年11月20日
报名地点:园艺学院办公室(1)(321室)。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院团委组织学生会主席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发竞聘通知。
4、竞聘演讲
院团委组织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开展竞聘演讲。拟邀请学院领导及学院团委老师、学生代表担任评委,竞聘演讲时间拟定于2016年11月23日,地点:二教240教室。
5、公示
根据资格审核、竞聘演讲、组织考察,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情况拟定录用人选,报院分管领导批准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正式任命各岗位录用人选,试用期为一个月。
6、聘任
院团委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后,由院团委行文公布。聘任后的第一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聘任;不胜任者,解除聘任。
四、组织领导
公开竞聘工作由院党委统一领导,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共青团园艺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