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岗位意识,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及校研字〔2018〕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位点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
成立以学院党政领导、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组成的“2023年园艺学学位点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红萍、李大祥
成 员:武立权、孙俊、沈周高、周裔彬、张梁
秘 书:谭 振
二、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注重对研究生的人文关怀,有充足的时间指导博士研究生,经费充足。
(二)业绩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符合所在学位点研究方向):
1. 主持立项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 2022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
3. 2022年度内获省级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三)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每个引进人才首聘期内除业绩指标外,确保1个人才指标)、国家级人才及后备人选、2022年度获批省级以上人才可不受业绩条件限制申报。
(四)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二级教授且为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 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2. 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例超过50%(不含50%)。
3. 2022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
三、指标分配
按学校规定,园艺学学位点博士生招生指标分为人才专用指标和基本指标两类,其中:
人才专用指标——按照合同,以首聘期为单位分配和办理并上报;
基本指标——除人才专用指标外,根据2022年业绩排序推荐上报。
四、审核程序及时间
(一)个人申请(2023年3月16日-3月20日)
申请人填写《2023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和《2023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学院审核公示(2023年3月21日-3月30日)
1. 申请人所在学院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园艺学院将申请人相关材料提交给茶食学院。
2. 坚持业绩,不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导师不推荐。
3. 经茶食学院教授委员会联合园艺学院教授委员会正副主任,评议并推荐排序,再经茶食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并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排序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三)学校复核公布(2023年3月31日-4月7日)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
附件1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表
附件2 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2023年3月15日